小红书第三方商家管理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维护小红书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小红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商家店铺的规范化运营,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第三方平台店铺服务协议》,制定本管理规则(下称“本规则”)。本规则阐述之条款和条件,是《第三方平台店铺服务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第三方平台店铺服务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小红书平台商家,是对商家增加基本义务或规范商家行使基本权利的条款。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小红书将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消费者和商家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平台记录的相关信息等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规则严格执行。小红书商家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三条 接受条款
(一)本规则内容包括规则正文,本规则提及的所有其他协议或规则,及小红书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规范、标准。所有规则、规范、标准为本规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规则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小红书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订任何条款,并在小红书平台进行更新,不再单独通知。修订后的条款一经在小红书平台公布,即产生效力。如商家不同意相关修订,应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并及时通知小红书平台。如商家选择继续使用服务,则将视为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与小红书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条款为准;
(三)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应遵守相关国家及地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前述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小红书有权酌情处理。小红书对商家及其入驻店铺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应尽的法律责任。商家应当就其违法、违约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后果,如造成小红书任何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
第四条 定义
(一)小红书平台:指小红书或小红书的关联企业所创建和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网址为www.xiaohongshu.com的网站和名称为“小红书”移动客户端。
(二)商家:指经小红书审核符合入驻条件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或个人。无论何时,一旦商家及其入驻店铺不再符合小红书入驻条件,小红书有权立即解除双方合作,下架全部商品。
(三)入驻店铺:指商家在小红书平台创建的虚拟运营单位。商家对其创建和经营的店铺承担全部责任。
(四)消费者:指通过小红书平台购买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商品的购买人。
(五)商品:指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在小红书平台展示和销售供消费者选购的产品。
(六)商品信息:指所有商品的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款式、颜色、描述、图片及其他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应当向小红书提供的与商品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七)营销活动:指小红书平台为促进商品的展示和交易,策划和实施的市场推广活动和促销活动,包括将商品展示在首页、推广页、社区,将商品集合为一个主题向消费者展示等。
(八)保证金:指商家及其入驻店铺为了保证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向小红书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九)违约金:指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因违反本规则制定的相关条款从而需要支付给小红书的金额,优先从商家及其入驻店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里扣除。
第二章 入驻
第五条 小红书平台商家及其入驻店铺需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入驻并使用服务:
(一)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小红书招商标准;
(二)商家及其入驻店铺有效签署《第三方平台店铺服务协议》及其相关附属协议并按照协议提供有效资质文件;
(三)商家及其入驻店铺符合任何小红书按情况要求的其他合理条件。
第三章 市场管理
第六条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小红书平台有权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商家及其入驻店铺的经营行为采取以下市场管控措施:
(一) 公示警告:是指小红书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商家及其入驻店铺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二) 商品冻结: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渠道对单个在售商品信息进行屏蔽;
(三) 限制店铺流量:是指小红书有权视商家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采取包括使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在售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限制参加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参加小红书发起的营销活动等店铺限制性措施。
(四) 店铺冻结: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渠道对商家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五) 支付违约金:是指小红书有权根据《第三方平台店铺服务协议》及本规则的规定在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六) 清退:是指小红书有权根据《第三方平台店铺服务协议》及本规则的规定停止与商家及其入驻店铺的合作,停用商家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
第七条 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商品品质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小红书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
第八条 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应遵照小红书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应合理保障消费者权益。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小红书账户安全的行为,小红书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本规则第六条约定的市场管控措施。直至确认风险基本可控后予以部分或全部解除管控。
第九条 经新闻媒体曝光或相关国家或地区质监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小红书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对于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及商品采取本规则第六条约定的市场管控措施。
第十条 小红书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及商品参与小红书其他市场的活动及展现时,应同时遵循其他市场的市场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应按照以下规定向小红书提供相关资质:
(一) 商家及其入驻店铺资质失效前,提供有效资质。
(二) 在收到商家及其入驻店铺资质复检不合格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供合格资质。
第十二条 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应严格遵守行业标准。商家及其入驻店铺若违反行业标准关于商品的规定,小红书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对于商家及其入驻店铺及商品采取本规则第六条约定的市场管控措施。
第四章 违规处罚
第十三条 严重违规说明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商家涉嫌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实质违反服务协议及小红书平台规则约定,严重侵犯其他商家及买家合法权益,破坏小红书经营秩序的违规行为。
(一) 出售假冒商品:是指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商家在售商品非原厂正品,包括但不限于侵权产品、假冒产品、翻新品、二次包装产品等。对涉嫌违反本情形的商家,小红书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商品、冻结店铺、扣除违规积分、罚款、清退店铺、清退同一运营主体的关联店铺等市场管控措施。
确认出售假冒商品的,退回消费者货款,并按照消费者实付金额补偿十倍赔款,赔款由商家承担。每次扣100分,并清退店铺。如该店铺所属商家在小红书平台还运营其他店铺,平台品控部门将对其他店铺进行抽检,再次出现售假将直接清退该商家及其所有入驻店铺。
(二) 提供虚假证书或资质:商家向小红书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每次扣100分,情节严重者,清退店铺。如该店铺所属商家在小红书平台还运营其他店铺,平台品控部门将对其他店铺进行抽检,再次出现虚假资质信息将直接清退该商家及其所有入驻店铺。
(三) 商品质量不合格:指商家商品品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平台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形。对于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商品予以违规商品冻结处理,同时依据以下规定进行违规扣分。
- 鉴定为假冒商品:依据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违规行为判罚标准执行;
- 材质不合格:是指商品实际材质成分与商家对商品的材质成分描述不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材质成分不符合相关标准:商品实际材质成分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产品标准的行为,普通违规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每次扣100分;
2) 特定商品材质纯度不符:是指贵金属类主体材质、重量、纯度等与国家发布的贵金属饰品相关标准不符,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每次扣100分;
3) 假冒材质成分:商家对商品材质成分的描述与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不符,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每次扣100分;
- 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不合格项目未涉及危害人身安全,每次扣50分;
2) 不合格项目涉及危害人身安全,每次扣100分;
- 标识标志不合格:是指商品吊牌、水洗标、标签的标注形式及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规定;缺少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每次扣25分;
- 外观/感官质量不合格:是指商品外观、感观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每次扣100分。
(四)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商家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涉嫌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对涉嫌未经报关进口的商品予以冻结处理。确认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100分,情节严重者,清退店铺。
(五) 盗用他人账户:是指商家盗用他人小红书账户,涉嫌侵犯他人相关信息、财产权的行为。确认盗用他人账户的,每次扣100分,直接清退商家及其所有入驻店铺。小红书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
(六)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商家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冒用、利用小红书平台名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确认骗取他人财物的,每次扣100分,直接清退商家及其所有入驻店铺。
(七) 恶意骚扰:指商家采取恶劣手段对他人实施骚扰、侮辱、恐吓等,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商家在沟通过程中嘲讽、挖苦、诽谤、诋毁、谩骂、骚扰消费者或者在消费者相关笔记中等使用任何形式的有人身攻击、侮辱性等不文明的语言,首次警告,第2次开始每次扣25分;
- 因恶意骚扰导致用户发起外部投诉(包括但不限于315、媒体、市监局等),给平台声誉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每次扣25分。
如商家已开通自主客服,小红书有权关闭该商家自主客服权限,强制其使用平台收费客服。
(八) 侵犯他人权利:是指商家发生以下任一行为:
- 商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图片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知识产权;
- 商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利;
- 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
确认商家发生上述任一行为的,小红书将对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冻结,且每次扣1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九) 滥用信息:指商家未按平台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滥用平台社区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在用户笔记的评论中发布广告信息(发布商品信息为解答用户问题的不算违规),通过不正当的方式针对社区笔记或账号“关注数”、“赞”、“评论”、“收藏”数据进行造假或者作弊,或故意将与笔记无关的商品绑定在笔记中,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的行为;
- 滥用关键字或商品别名:是指发布商品或信息时,故意使用错误或重复的关键字或商品别名(包括商品广告词),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
确认滥用信息的,每件违规商品扣5分,批量违规一次性扣25分。且小红书有权冻结商家所发布的违规商品及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冻结店铺,并视整改情况判定是否解冻商品及店铺。再次涉及严重滥用信息的店铺直接清退。
(十) 泄露他人信息:是指商家未经允许泄露、出售、散布消费者个人信息或不正当使用个人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或人身权的行为。消费者确认泄露他人信息的,情节轻微的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直接清退商家及其所有入驻店铺。
(十一) 扰乱市场秩序:是指商家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小红书平台规则或市场管理措施,扰乱和破坏公平竞争、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侵害其他商家权益或对平台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诋毁小红书品牌形象或者小红书平台上其它任何商家、品牌、产品的形象;
- 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或使用小红书官方资源;
- 商家发布或推送的内容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小红书官方行为的;
- 泄露小红书的任何商业秘密及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家与小红书签订合同以及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与小红书相关的决策、计划、技术和数据等;
- 以任何方式损坏或破坏小红书商家后台等系统,使其不能运行、超负荷运行或干扰其他使用方,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访问任何与小红书商家后台关联的所有账户、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的行为;
- 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小红书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小红书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小红书运营秩序的行为。
确认扰乱市场秩序的,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且小红书有权取消或收回商家获得、使用的不当利益。
(十二) 虚假交易:是指商家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在小红书平台商品的销量或任何其他方式提高店铺排名(即“炒作”行为),妨害消费者购物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商家进行虚假交易,或为他人虚假交易提供服务、帮助或便利,每次扣10分。
- 商家短期内进行大规模虚假交易,不论次数和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每次扣25分;
- 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扣100分:
1) 累计三次以上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虚假交易行为;
2) 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
小红书有权在未通知商家的情况下处理任何涉及虚假交易的信息。
(十三) 虚假宣传:是指商家利用广告或其他宣传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发布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保健食品等超范围宣传,如商品的国食健字批文上的功效为提高免疫力,但实际宣传为提高免疫力和降血压;保健食品通过成分明示或暗示未被批准的功效或适用人群;
- 普通食品宣传功效的,如普通食品直接宣传或通过材质成分明示或暗示治疗治愈或保健功能;
- 虚假健字号的,如膳食营养补充剂宣传虚假健字号(蓝帽子);
- 商品优惠活动与实际不符的,如商品宣传下单五折,实际购买折扣不符;
-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词语的,如商品描述中出现“最高级”、“国家级”、“最佳”、“顶级”等绝对性词汇;
- 宣传的规格参数材料等与实际不符的,如商品宣传净重100g,实际重量为80g;或宣传商品转速为2900RPM,实际转速为2300RPM;
- 引用无法证明的文献资料等数据宣传的,如商品为纳豆,商品描述中宣传世界卫生组织研究出纳豆激酶具有预防中风,高血栓,高血压等功效;
- 广告法禁止的其它情况。
确认为虚假宣传的,每次扣25分。冻结商家所发布的虚假宣传商品及相关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的冻结店铺。
(十四) 物流造假:指商家海外发货地造假或虚假发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商家承诺商品从中国大陆之外的某一国家或地区(包括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中国保税区)通过国际物流发货,但消费者下单后,实际商品从非承诺的国家或地区发货,并伪造相关物流信息;
- 商家实际未发货却上传虚假或重复的快递单号;
- 无特殊原因的空包发货;
- 无特殊原因快递单号收货地址与实际收货地址不符。
确认物流造假的,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十五) 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商家通过小红书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平台允许的品牌的商品,或商家资质不具备该商品经营权,发布超范围经营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未按平台要求时间更新、提交符合平台要求的最新资质的;
- 因商家行为引发行政机关调查或法律诉讼的,若商家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拒不配合提交相关资料等情形。
商家发布非约定商品的,每次扣25分,小红书将对商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处理。
(十六) 不正当牟利:是指商家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套取可在小红书使用的礼券或小红书发放的礼券,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且小红书有权作废商家未使用的礼券并向商家追偿与其已使用礼券金额等额的钱款;
2.商家或商家工作人员向小红书员工及关联人士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商家付款的旅游、宴请、借款、商业机会及个人服务等,每次扣100分;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谋利行为:
1) 商家之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小红书工作人员的,每次扣100分;
2) 商家之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小红书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小红书工作人员未向小红书如实提前申报或备案的,每次扣50分。若有利用小红书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谋利行为的,每次扣100分;
4.商家向小红书工作人员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的,每次扣25分。
商家有上述不正当谋利行为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小红书有权不向其提供任何资源或服务。
(十七)发布违禁商品或信息:是指商家发布国家禁止出售的商品或信息,确认发布违禁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扣10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清退商家。小红书删除违禁商品或信息。
第十四条 一般违规说明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布商品信息错误:是指商家未按平台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但未构成虚假宣传或滥用信息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
2.商品标题、图片、物流方式、价格、基本信息、运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3.商品标题等信息与本商品无关的;
4.所发布的商品与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不符的;
5.商品标题、图片、主要参数、标识标志等信息未按照小红书规则发布的;
确认发布商品信息错误的,每件商品扣1分,批量违规一次性扣10分。且小红书有权冻结信息错误商品,并视整改情况判定是否解冻。
(二)发布不当营销类信息:是指商家在店铺页面、商品详情页面、活动页等页面中出现,或者利用短信,或在实物包裹中包含等形式推送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消费者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笔记内容的信息。确认发布不当营销类信息的,首次予以警告,之后每条违规信息扣1分,批量违规一次性扣15分。且小红书有权冻结展示不当营销类信息的店铺、商品、活动页直至确认违规信息已清除。
(三)发布或推送第三方信息:是指商家在小红书平台发布第三方信息或在实物包裹中包含第三方信息的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在商品、活动、店铺页面发布非小红书购物链接或未经小红书许可的第三方链接、银行账号、支付账号、二维码、含第三方信息的图片、客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实体店地址及未经小红书备案许可的其他信息等;
- 在商品包裹中放入带有非小红书购物链接或未经小红书许可的第三方链接、银行账号、支付账号、二维码、客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实体店地址及未经小红书备案许可的其他信息等内容的宣传物品。
确认发布或推送第三方信息的,每次扣15分;如发布或推送第三方平台信息目的为引导消费者在小红书以外进行交易的,每次扣25分。且小红书有权冻结展示第三方信息的店铺、商品、活动页直至确认违规信息已清除。
(四)重复铺货:是指同一商家在其运营的同一或多个店铺中发布完全相同或重要属性相同的商品两件(含)以上。
确认重复铺货的,每次扣5分,且小红书有权保留销量最高的一个商品,冻结其他重复商品;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并限制商家创建新品,冻结其相关店铺内所有待售商品。
(五)违背承诺:是指商家未按照承诺或小红书平台规则向消费者提供以下服务,妨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发生交易纠纷时,小红书介入判定商家应承担后续义务和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每次扣25分;
2.商家违反了小红书平台服务协议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障要求的,每次扣15分;
3.承诺加入小红书营销活动的商家,未按照活动要求向消费者履行服务的,每次扣15分;
4.商家就已付款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每次扣10分,包括但不限于:
1)因商家没有维护好系统或店铺账号,导致承诺未履行的;
2) 消费者投诉商家未依照订单信息或承诺方式提供购物凭证;
3)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订单商品明细存在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等情形,且商家未给消费者补发货的;若商家将缺少的配件、赠品、商品等补发给消费者,则依照延迟发货判定执行;
4)交易订立过程中商家自行承诺承担发货或退换货的运费,但实际未履行的;或因质量问题退换货,商家拒绝承担运费的。
5)由于商家原因标错商品属性、规格、价格等信息,导致未能履行承诺发货的。新入驻商家自正式运营之日起30日(含)内,首次出现标错类事件免于处理。已扣分的商家,仍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处理消费者投诉问题。
(六)描述不符:是指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商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说明,妨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如确认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对商品的描述与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的,每次扣10分;
如确认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商品的描述与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消费者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的,每次扣5分。
(七)超期发货:是指商家未按照约定的发货时效安排发货的行为。因订单系统故障、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订单无法发货或延迟发货的商品,或国际物流周期及海关清关等客观原因造成的订单延后、买卖双方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不适用本约定。自订单在小红书后台系统生成后,至商家将对应快递运单号上传至小红书后台系统的(以小红书后台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时间或系统抓取快递揽收记录时间较晚者的时间差值,未在合同规定的时效内的,视为商家超期发货。按以下方式处理:
每2周为一周期统计一次发货准点率,一个周期内店铺订单数:
>100,发货准点率低于90%, ARK后台发出警告通知,扣除违规积分15分;
20-100,发货准点率低于85%, ARK后台发出警告通知,扣除违规积分15分;
<20,不计入判罚。
(八)不配合平台管理:是指商家在日常运营中不配合平台管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骚扰、谩骂、恐吓平台工作人员,散播恶意攻击平台的消息等情形;确认不配合平台管理的,每次扣1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
(九)自主客服违规行为:是指已开通自主客服商家,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行为:
1.打断消费者说话,催促消费者结束对话,抢着说完结束语后结束对话;
2.不耐烦、反问消费者、整体服务预期冷漠,惹怒消费者;
3.备注内辱骂嘲讽消费者或小红书工作人员;
4.对于消费者已表明的问题未作任何处理即关闭对话或直接转交或升级;
5.提供内部系统截图或公司内部信息给消费者;
6.推诿责任至小红书或其他责任方;
7.对消费者提及的投诉,未进行受理;
8.诱导消费者提供账号密码或其他与订单交易无关的私人信息。
每次每项扣1分,情节严重者每次扣15分。上述情况出现3次及以上,则关闭其自主客服权限,强制使用平台收费客服。
第十五条 违规处罚
(一)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但针对一事仅作一次处理,不涉及重复处理;
(二) 除售假清退商家外,本年度违规记录在次年的一月一日零时清零;
(三) 商家同时触犯多条违规,按情节最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违规类型 |
扣分节点 |
限制店铺 流量 |
冻结店铺 |
支付违约金 |
一般违规 |
25分 |
7日 |
/ |
2000 |
50分 |
7日 |
/ |
2000 |
|
75分 |
7日 |
3天 |
2000 |
|
100分 |
7日 |
/ |
2000 |
|
125分 |
7日 |
/ |
2000 |
|
150分 |
7日 |
6天 |
2000 |
|
175分 |
7日 |
/ |
2000 |
|
200分 |
7日 |
/ |
2000 |
|
225分 |
7日 |
9天 |
2000 |
|
…… |
…… |
…… |
…… |
|
如何界定情节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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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类型 |
扣分节点 |
限制店铺流量 |
限制创建商品 |
冻结店铺 |
支付违约金 |
严重违规 |
25分 |
15日 |
7日 |
/ |
5000 |
50分 |
30日 |
7日 |
7日 |
累计10000 |
|
75分 |
45日 |
14日 |
14日 |
累计15000 |
|
100分 |
60日 |
21日 |
21日 |
扣违约金累计20000,并冻结货款至下一个结款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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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100分 |
清退 |
清退店铺并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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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规-出售假冒商品 |
100分 |
清退 |
清退店铺并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没收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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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情节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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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附则
(一) 本规则于2018年5月22日正式生效,小红书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二) 小红书会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在小红书后台系统执行公示程序。
(三) 本规则中的“天”,以24小时计算。